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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管理体制

    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建委会领导、省级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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