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设处室

    (一)综合处

    1、承办会议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2、承办组织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工作;
    3、承办机关总值班室工作,承担同国务院和各有关部委的联络及各有关省市负责同志来办商洽工作的联系和接待工作;
    4、承办党组会议、办务会议、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5、承办机关公文处理、机关机要以及机要文件的运行管理工作;
    6、承办机关保密管理工作和机关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7、承担机关及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档案工作;
    8、负责机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
    9、负责司内综合事务、司内文电管理工作;
    10、管理政务秘书事务;
    11、负责机关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12、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13、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和基建工作;
    14、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政策法规宣传处

    1、协调提出并组织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总体规划和立法计划;
    2、组织起草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3、组织研究或拟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4、承办国务院及其各部门起草、审议的法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5、归口管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解释及有关问题的答复等工作;
    6、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信息管理工作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
    7、制订南水北调工程宣传方案,提出对内对外宣传口径,承担南水北调工程日常宣传工作;
    8、承办南水北调工程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网站信息、简讯、杂志、年鉴编辑等的管理工作;
    10、组织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11、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事外事处

    1、制定并组织实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规划;
    2、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
    3、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机关公务员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4、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培训工作;
    5、归口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6、承办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
    7、承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外国政府机构、组织及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协助有关方面办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引进资金和技术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
    8、承办机关出国团组计划的编制、执行工作;
    9、承办办领导有关出访和外事活动的安排工作,以及代表团的派遣及接待工作;
    10、承办出国任务的审核、出国人员的外事教育、出访团组总结工作和机关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11、组织开展外资利用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
    12、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3、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