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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出台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

  2015年12月10日,河北省政府公布《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规定于2015年12月3日经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8章52条,明确了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坚持的原则和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在供用水管理中的职责,对水量调度、水质保障、用水管理、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作了详细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罚则。

  当前,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建设接近尾声,配套水厂建设加快推进,供用水管理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规定的出台为理顺配套工程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提供了法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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