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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谎称可购南水北调安置房诈骗5万获刑

  焦作一男子齐某因犯诈骗罪,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诈骗他人钱财。他谎称可以帮他人低价购得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安置房,诈骗他人五万元。2012年2月28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被告人齐某通过他人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后,谎称自己与市领导相识,能够以低价购买焦作市南水北调拆迁安置房,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2010年11月,被告人齐某以交预付款为名,收取被害人李某现金五万元。其后,齐某通过办假证人员伪造了“焦作市财政局财物专用章”和盖有此章的五万元预付款收据一张,将该收据交予被害人李某。齐某随后将赃款全部挥霍。

  以上犯罪事实,被告人齐某当庭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齐某将诈骗所得赃款挥霍,致被害人遭受实际损失,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光明网 记者:张海峰 范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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